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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3-31 17:37:05
信件摘要 他计划在宁德市开办一家主营使用无人机送药品外卖相关业务的企业,现有以下问题需要求助。1、想了解宁德市对新开办的低空作业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是否有低空作业经纪扶持补贴,和其他经纪补贴类政策;2、企业需要在宁德各县市的各大药房附近建设雷达基地,求助宁德市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寻找合适的雷达基地;3、新企业需要融资,计划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200万元商业贷款,希望相关部门告知贷款流程,以及是否有针对新企业的低息贷款;4、想了解宁德市无人机飞行、低空空域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以上问题,烦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企业要求部门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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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摘要

1.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您好! 目前我局暂未出台低空经济专项政策,为便于您及时获取最新政策资讯,我们将邀请您加入宁德市企业群,群内会定期推送政策。后续若您在政策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3-2822142。 2.宁德市交通运输局:2月25日,已电话与王先生沟通,了解王先生有关想法。按照部门职责,已向王先生解读无人机飞行、低空空域管理有关情况。一是向福州空指申请获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后需向运营地公安部门报备;二是航线运营后日常飞行管理一般由公安、交通、发改(数据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监管;三是在地面应急处置方面,国家正在组建专门部门(类似空中交警),目前一般由公安部门负责。 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针对您在平台反映的关于低空经济政策及无人机飞行监管等问题,经核实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低空经济扶持及补贴政策(诉求1) 目前,我市暂未出台相关低空经济专项扶持及补贴政策。 二、关于无人机飞行监管(诉求4) 1.飞行管理方面。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真高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内飞行,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若涉及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必须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企业须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提交申请,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及军方进行协同审批。 2.行业监管方面。宁德市区域内的民航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福建监管局负责。 若贵司在项目落地过程中,有涉及低空管理方面的具体业务对接需求,欢迎联系我委交通能源科(联系电话:0593-2825562)。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我分局已收悉您通过“益企宁德”企业服务平台反映的问题。针对您反映的涉及邮储银行的咨询,我分局已转送至邮储银行宁德分行办理。如您有疑问,可向邮储银行东侨开发区支行(联系电话:13799404013)进一步咨询。关于政策扶持类咨询,建议您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咨询。不同银行的利率存在差异,您可以通过福建金服云平台进行查询及申请(路径:闽政通-搜索“金服云”),或线下咨询当地小微企业融资协调专班(附:宁德--市、县(区)工作专班对外咨询热线)或意向银行网点(附:各银行分支机构小微融资协调机制专班对外工作电话)。感谢您对我分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附件 宁德--市、县(区)工作专班对外咨询热线(1).xlsx 各银行分支机构小微融资协调机制专班对外工作固定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