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城区水产品批发业态划行归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霞政规〔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县城区市场经营秩序和商业经营行为,加快商贸流通,促进县城商业繁荣,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进霞浦全域旅游目的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总体要求
为有效解决县城区水产品经营秩序混乱,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车辆上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噪声污染、乱倒乱排、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污染等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影响市容市貌和文明形象的问题。使县城水产品批发经营行业相对集中,进一步规范商业经营行为,培育专业市场,发挥规模效应,发展特色街市,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位。
(一)政府主导市场规范运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引领、依法依规、联动共管”的原则,实行划行归市管理。实现经营业态聚集发展,发挥聚集效应,增强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探索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提升专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繁荣市场发展。
(二)服务疏导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觉自愿、规范引导、多方共赢”的原则,对入驻商户搬迁入市、证照变更、法律援助方面提供快捷服务。强化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政策引导吸引商家入驻。全面梳理整合国家相关政策,并按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商户提供小微企业贴息贷款、政策性奖补、包容审慎监管等政策性优惠。
(四)依法监管整治无序经营。对新设立水产品专业批发经营销售场所,引导入驻专业市场。集中整治主城区内此类经营主体因经营行为造成影响城区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3日)。
1.出台划行归市通告,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确保划行归市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
2.搬迁业态内的经营户相关手续到期后,引导进入专业批发市场落户;组织专班对划定搬迁区域的商家进行入户宣传动员,摸清相关业态的经营状况,宣传通告的相关内容。(责任单位:松城街道、松港街道、松山街道)
3.指导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中心、追溯中心,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4.开展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存在重大公共安全和消防隐患的经营场所以及不符合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的市场进行整改;依法查处城区占道经营、流动经营以及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5.存在跑冒滴漏的大中型水产品运输车辆全天候一律不得进入城区(特种作业车辆除外),并在重点路段设置限行标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6.城区新建住宅底商和专业市场原则上不得规划有水产批发经营业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7.对城区内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将公交线路延伸至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所在地,并设公交站点,增加班次,方便市民采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8.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划行归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形成群众知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区和各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将划行归市工作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常态化综合治理统筹部署(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
9.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承接市场的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业态布局,督促承接市场制定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入驻市场的经营商户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0.加大对划行归市区域内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打击欺行霸市行为,加大整治区域路段的车辆违停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2.对划行归市区域内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大队)〕。
13.对划行归市工作推进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并曝光违章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对影响城区规划、交通安全、市容市貌和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
(四)巩固完善阶段(长期坚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巩固划行归市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划行归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事务的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划行归市的组织协调、搬迁入驻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划行归市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责任单位既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牵头落实好行业范围内划行归市的引导搬迁工作,又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把划行归市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办督查室对各部门划行归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督办,对工作重视不够、完成较差、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四、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两年。
霞浦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